提醒!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5日截止发表时间:2023-12-10 22:35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5日截止 未缴费的居民请抓紧办理 融媒在线讯: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居民医保)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,未缴费的居民,请抓紧时间参保,切勿错过缴费时限。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●普通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,覆盖范围为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。 ●特困人员(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个人不缴费。 ●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38元。 ●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(脱贫不稳定人口、边缘易致贫人口、突发严重困难人员)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。 ●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76元。 ●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、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。 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缴费的 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云闪付、社保费专用POS机、协作银行手机银行App自行完成缴费;参保人员选择由村(居)委会、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,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、协作银行手机App等缴费方式代办完成缴费。 需要注意的是,缴费人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,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,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。 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,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、补贴的,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标识,核定具体缴费金额,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,缴费人再通过以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。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通过线上渠道缴费时,将缴费年限“2024”切换为特殊人群。 上一篇我市第二场雨雪14日到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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